1996年9月由英国网络商自发组织成立的一个半官方性质的安全国际标准。这一机构的前身是互联网观察基金会,旨在监督互联网业者的非法和不道德行为,解决互联网上日益増多的违法犯罪问题,如******、*********、种族歧视等,尤其致力于儿童******问题的解决。该组织在英国工业贸易部、内政部和英国城市警察署的支持下开展日常工作,其资金主要由网络服务提供商、移动开发制造商、信息内容提供商以及通信软件公司等私人公司提供。基金会的管理机构理事会由互联网观察基金会网络业主和非网络人士共同组成。
英国政府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理时贯彻“监督而非监控”的理念,主要通过互联网观察基金会来实行。英国“互联网观察基金会”为鼓励从业者自律,与由50家网络服务提供商组成的联盟组织英国网络运营商联合会(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 Association, ISPA)、伦敦互联网交换中心( London Internet Exchange,LINX)以及英国城市警察署、内政部共同签署了《安全网络:分级、检举、责任协议》(又称《R3安全网络协议》),以此为基础,制定了从业人员行为守则(ISPA Code of Practice),其主要精神有:鼓励新科技使用、帮助家长与教师认识新科技、网络提供者有责任确保内容的合法性等。
英国“互联网观察基金会”的管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互联网并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对其他媒介适用的法律,如刑法、反猥亵出版物法、公共秩序法,对互联网同样适用。其次,按照英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互联网上的“非法内容”就是指儿童******内容。对于非儿童******但有可能引起用户反感的网络内容(如成人******、种族主义言论等),管理者应该尊重用户的个人意愿,通过分类认定和标注系统,使用户自行选择想看到或不想看到的内容。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网络观察基金会制定了信息安全网络内容管理的主要措施,一是对外开设热线,接待公众投诉;二是设立内容分级和过滤系统,让用户能阻拦或预先警戒不良内容,鼓励用户自行选择需要的网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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